湖北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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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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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胡芳)  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该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4日和25日两天进行。


  根据通知,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为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通知明确,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具体时间为10月24日和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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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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