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规范 金融机构资管产品投资两类基金事项

  • 来源:互联网
  • |
  • 2019-10-2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出台系列政策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两类基金)规范健康发展,目前行业发展总体平稳。两类基金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活动配置金融资源,可以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与之相适应的风险资本,为高质量发展积累不可或缺的资本金,为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关键支持。2018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其中明确规定,两类基金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资管新规相关要求,更好发挥两类基金作用,满足实体经济中长期资金需求,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和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创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通知》。《通知》主要是对资产管理产品出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适用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等问题加以明确,整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与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的导向和基本原则保持一致。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网站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