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药监局加强汛期药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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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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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蒙水 通讯员杨蓝)受持续强降雨影响,6月以来,贵州省多地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灾害。为确保防汛期间全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7月15日,贵州省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密切注意当前贵州天气形势和汛情动向,进一步做好汛期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加强对贵州省洪涝灾害地区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被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原料和辅料生产药品;严禁因水灾造成的内在质量受损、包装和标识模糊不清等不能正常使用的药品出厂销售,并监督其集中销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着重检查地处洪涝灾区的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储存运输条件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条件,对由于受洪涝灾害致使药品仓库和药品零售门店被水淹没或雨水浸蚀而导致影响药品质量的,要积极采取措施,不得将此类药品批发或零售。


  通知明确,要重点加强对发热类、防治皮肤类、肠道传染病类、抗生素类、注射剂类、消毒类等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加强对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救灾所需的抗菌药、急救药和消杀药械的稽查和抽验,对趁发生洪涝自然灾害之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从事违法药品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从速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向社会公开披露和曝光,对不法分子保持高压态势。


  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保持与辖区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的密切联系,第一时间掌握防汛药品库存情况,关注防汛药品的库存变动情况,根据需求协调有关企业做好防汛药品及时有效供应,满足受灾群众的用药需求;加强与本级应急物资储备部门的工作联系,配合做好防汛药品储备的有关工作。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汛期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值班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若发现特别重大、重大级别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20分钟内向省药品监管局值班室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发现较大级别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120分钟内向省药品监管局值班室报告。要加强对社会面情况的掌握,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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