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1月20日起执行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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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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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通知,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网上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11月20日起,全省统一实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通知指出,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自11月13日起开启建立配送关系功能。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应及时与选定的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勾选配送的产品范围包括《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中选供应清单网上采购目录》相关药品,包括富马酸喹硫平片等89个产品。


  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要及时对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企业关系进行网上确认。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医院用药目录的调整,按时导入中选药品采购价格,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使用衔接顺畅。(李硕)


  附件一: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中选供应清单网上采购目录

附件二:网上建立配送关系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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