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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资委原则同意格力集团公开转让格力电器控制权方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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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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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电器(000651)股权转让有了新进展。

  8月12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披露,珠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本次股份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公布。

  公告称,转让价格依据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后为不低于44.17元/股,且格力集团不接受受让部分股份的请求。这意味着,受让方必须具备至少近400亿元的资金实力才能取得受让格力电器15%股权的资格。若本次转让成功实施,格力电器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

  在转让方案中,格力集团保留了3%的股权,也即可以继续在格力电器董事会占据一席之地。同时,为促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告还向意向受让方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公开征集期为15个交易日。

  光有钱还不行

  作为格力电器的“娘家”,珠海市国资委和格力集团对受让方的要求远不止“有钱”而已。方案中明确提出,意向受让方要满足三大条件。

  其一为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并满足其它基本要求。比如,意向受让方至多为两家,且须为一致行动人;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受让股份后,该股份锁定期不低于36个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等。

  其二为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包括意向受让方应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意向受让方应有能力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等。

  其三为有利于促进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意向受让方需拥有推进珠海市产业升级或产业整合的资源,具备为珠海市导入有效战略资源的能力,有意愿为珠海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虽然三大条件中并未提及意向受让方的企业属性、资产规模,但其中关于“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的表述显然给格力集团留下了不小的选择空间。

  谁有能力接盘

  自从今年4月份格力电器公告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股权的消息后,市场一直保持高度关注。

  格力集团曾于5月22日举行股权转让项目意向投资者见面会。据媒体报道,当天参加投资者见面会的25家机构中,不乏百度、淡马锡、厚朴投资、高瓴资本等实力雄厚的公司或投资机构。

  不过,格力电器早前公告称,该次会议仅为更好地回应意向投资者的关切,相关意向投资者参会与否不作为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前置条件。

  随后,市场上开始流传接盘名单,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三大类,其一为阿里等巨头;其二为高瓴资本等实力雄厚的投资机构;其三是以董明珠为代表的格力电器管理层及核心经销商。

  从最新披露的受让条件看,以上各名单均符合条件。不过,根据媒体报道,已有投资机构开出了三成以上的溢价,这意味着董明珠等高管及核心经销商团队要成为受让方,筹资压力只会比市场猜想更大。

  当然,格力电器公告也明确,在本次公开征集规定的期限内,格力集团能否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综合中国经济网、中国证券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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