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示35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飞行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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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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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日前,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福建省韩廷集团有限公司等35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公示。公示内容显示,检查发现有的企业未对冷藏运输等设备进行定期验证、个别企业未严格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等缺陷。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已依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跟踪企业整改落实。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福建省药监局于9月20~27日组织对福建省韩廷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润(宁德)医药有限公司等35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此次检查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药品GSP情况,企业合法合规性经营情况、计算机管理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两法”宣贯培训等情况。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未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及时组织修订,质量负责人未能全面履行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职责;有的中药饮片验收员、养护员不具有规定的相关专业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一些企业培训工作不落实,新法新规宣贯不到位,有的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未有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内容;有的企业对相关岗位人员的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未严格审核和有效管控,对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设置不合理、更新不及时;有的企业未对冷藏运输等设备进行定期验证,并根据验证所确定的参数及条件,制定相应的操作、使用规程;有的企业库房温湿度监测点的温度处于超限状态,养护人员未采取有效的调控措施;一些企业随货同行单与留存的样式内容不一致,未及时更新归档,有的授权委托书未载明授权销售的地域范围;个别企业未严格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未按药品批号堆码等缺陷问题。


图为被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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