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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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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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平林 通讯员梁莉红) 11月29日,为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山西省药监局在运城市召开《药品管理法》培训暨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工作座谈会。省药监局、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和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该局监管人员向医疗机构负责人讲解了《药品管理法》和《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就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工作进行了座谈,听取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备案工作的建议,分析研究规范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工作,对下一步备案工作做出安排。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中医药传承,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备案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配制,加强对中药制剂配制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安全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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