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景泰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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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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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工作,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保证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安全。


  此次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以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氯硝西泮和氨酚羟考酮片等为重点品种,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为重点环节,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药品流向等作为重点内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


  为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消除安全隐患,该局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成立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要求,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与此同时,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景泰县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督促辖区内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对照《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专项检查方案的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自查。通过企业自查发现,景泰县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74家药品经营企业均未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3家县级医疗机构、1家民营医院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流弊事件。(丁怡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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